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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你是最耀眼的瞬间

发布时间:2024-02-29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隶属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是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于2018年6月26日正式运行,是全国首批、全省首个运营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特招聘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专利预审员1名:负责相关领域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等工作。

  知识产权维权助理1名:负责协助开展知识产权咨询解答、维权援助、纠纷调解、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经验、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或需要回避的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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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薪资待遇

  面议。

  四、招聘录用程序

  (一)报名和提交资料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应聘者提交《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连同PDF格式的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技能职称证书以及工作经验或成果证明材料到联系邮箱。邮件主题采用“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的格式命名,应聘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材料,对填写提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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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筛选和面试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入围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等材料证明原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已录用在录用后发现的,取消录用,解除聘用关系。

  (三)录用和报到

  面试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应按期报到,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工作时间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单位实施考勤制度。

  (二)工作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13层。

  (三)联系方式

  李先生,电话:0757-82961796,联系邮箱:fsbhzxzh@foshan.gov.cn。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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