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名单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审定“2023年度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佛山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工作评价结果”的批复》(佛市监知保〔2024〕213 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审定“第四批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名单的批复》(佛市监知保〔2024〕212 号),现对工作站名单予以动态调整,新增第四批9家工作站加入工作站名单,另有9家工作站因连续2年工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暂停或撤销其工作站资格,并从工作站名单中移除,36家工作站总数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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